哈哈!好像從國小到現在,到哪裡都被人家叫成怪人

或者是瘋子,不過我倒還滿樂在其中的!


  當怪人有很多好處。可以不管他人眼光專心做眼前的事情;

可以不管他人眼光追求自己的目標;可以不管他人眼光不用浪費

時間在對自己無謂的事情上。當然也有缺點,就是別人不瞭解你

,而你也不瞭解別人,不過這只是個人的看法,聽聽就好。


  老實說,從小到大,好像真的沒有在意過別人的想法。在陷

入自己內心無盡的對話中,只好無意的忽略身邊的事物,當猛然

醒來,已步入高中了,摧毀了數次的價值觀,有點挫折,有點迷

網,尤其當跟蔡孟猩辯論獨善其身與兼善天下之時,我才真正發

覺,這世界上的人,不是像小時候想得那麼單純,以為人人都是

可以改變,都是可以朝我心中的方向走的,也許真的如蔡孟猩所

言,這世界汙濁,你就要跟它一起汙濁;這世界狂醉,你就要跟

它一起狂醉,因為你無論無如都處在這個世界、這個時空,你逃

不去的。但我始終不認同這樣的想法,我還是想盡自己的力氣,

去探索、創造不一樣的世界。當然沒有誰對誰錯,任何人有權利

選擇自己的人生觀、生活方式!

  
  嗯,很多人都說我看起來瘋瘋癲癲、神經神經的,這是事實

,先前曾說過,在小時候是故意的,一方面是引人注目,一方面

是不想陷入這個社會給予的束縛跟窠臼,然而長大後,就習慣成

自然,很難改過囉,不過也無妨,總之我可以表現我最自然的一

面,我想要大叫就大叫,想要耍白痴就耍白癡,何苦把自己逼得

死死的呢?現在很多人都太隱藏自己了,把自己弄得像雙面人一

般,何必那麼辛苦呢?


  以上只是稍微說說一點小小的感觸,或許我根本就是白癡,

不值得一屑,那就看看就好囉,哈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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